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党选拔使用干部的原则和标准?
一、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必须符合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能力,结构合理、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的要求。
二、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
(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实绩。
(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集中正确意见,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同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一道工作。
提拔重用干部的标准?
干部选拔任用条件
(一)干部选拔任用必须严格依据核定职数,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职务、职级与级别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同时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2.提任正科职的,应当任副科职和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及相当层次职级累计2年以上,或由二级主任科员转任。提任副科职的,应当任一级科员3年以上,或由四级主任科员转任。
3.在规定的任职资格年限内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务的身体条件。
5.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
(二)选拔任用干部必须经过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等程序,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三)拟晋升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党员干部,考察过程中必须按照无锡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市推行党员干部任前政治体检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政治体检:
1.对政治体检诊断为“健康”,政治过硬、实绩突出、堪当重任的干部,可提拔或重用。
2.对政治体检诊断为“亚健康”“不健康”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对体检诊断为“不健康”的进一步分析研究,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及时进行组织调整。
3.对政治体检中反映的问题,尚未核查清楚、没有作出结论性诊断意见的,暂缓提请研究。
(四)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
(五)提拔担任领导职务的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照试任前职级或者职务层次安排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