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公安局教育整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公安局教育整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警察被追责的十种方式?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包括:
(一)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的,应当严肃批评,依规整改,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二)诫勉。对失职失责、情节较轻的,应当以谈话或者书面方式进行诫勉。
(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对失职失责、情节较重,不适宜担任现职的,应当根据情况采取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措施。
(四)纪律处分。对失职失责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追究纪律责任。
上述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
检察院已经谈过话了,现在公安局又让去谈话是什么意思啊?
你好,我现在家人也是在侦查阶段,不给取保候审。
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办理。已经60多天了,30天的时候移交批捕科,后来打回了公安局继续侦查。重点是,他从保健品市场店铺内拿的货,并不知情是假货。诫勉谈话是什么处分,重大处分,警告,诫勉谈话,深刻检分别怎样区分?
诫勉谈话不是处分,诫勉谈话主要是对有轻微违纪行为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达到提前打招呼、及时提醒、教育挽救的目的。诫勉谈话要严格要求,指出其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帮助其汲取教训,防微杜渐,使谈话对象少犯或不犯错误。 重大处分、警告、诫勉谈话、深刻检的区分:
1、行政处分的种类有六种,从轻到重依次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2、重大处分用语不准确,在行政处分种类里,没有重大处分;
3、诫勉谈话一般用在违纪违规行为比较轻微、尚不够给予行政处分的情况;
4、深刻检查指给予行政处分后,被处分人要写出深记得检查。又指违规违纪人员未受到行政处分,为教育本人,被责令写出深刻检查。
公安局询问当事人有什么程序?
讯问犯罪嫌疑人的程序:
一、讯问的主体
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为了提高讯问效率,保证讯问质量,防止违法乱纪,确保讯问安全,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少于2人。
二、讯问的地点
1、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2、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三、讯问的时间
1、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案情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高检规则》第195条规定,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12小时。
2、不得以连继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3、对于已经被拘留或者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在拘留或者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或者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
四、讯问的步骤和方法
1、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首先讯问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犯罪行为。
2、如果犯罪嫌疑人承认有犯罪行为,即让其陈述有罪的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否认有犯罪事实,则让其陈述无罪的辩解,然后根据其陈述,向犯罪嫌疑人提出问题。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权拒绝回答。
4、讯问犯罪嫌疑人应当制作讯问笔录。笔录应当如实记载提问、回答和其他在场人的情况。
5、讯问犯罪嫌疑人,严禁刑讯逼供,也不准诱供、骗供、指名问供。对于实行刑讯逼供的人,犯罪嫌疑人有权提出控告;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对特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
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应当有通晓聋、哑手势的人参加,并且将这种情况记入笔录。讯问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如果犯罪嫌疑人不通晓当地通用的语言文字,应当为其翻译。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公安局教育整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公安局教育整顿谈心谈话记录内容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